越南Wi-Fi頻率使用現狀
目前,有多種在越南制造和進口供使用的產品和貨物都集成了Wi-Fi收發器功能,特別是使用6 GHz頻段的Wi-Fi 6E、Wi-Fi 7。同時,2021年10月14日,第08/2021/TT-BTTTT號通知僅規定了免征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證的無線電設備清單,以及隨附的技術和使用條件(第08/2021/TT-BTTTT號通知),該規定允許 Wi-Fi 使用 2.4 GHz 和 5 GHz 頻段。
對于目前在越南使用的這些產品,用戶必須承諾關閉支持使用 6 GHz 頻段的功能,并且不激活或使用該頻段(如果未經制造商批準生產支持開放功能)。這一規定與現實相符,但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設備的功能和用戶體驗。
在此基礎上,越南信息通信部(MIC)認為,有必要盡快完成對Wi-Fi使用頻率的監管,以及時滿足人們和企業對此類設備日益增長的需求。
在此基礎上,首先考慮為 Wi-Fi 添加 500 MHz(頻段5925 - 6425 MHz):
在6 GHz 頻段增加 500 MHz,仍允許同時使用 Wi-Fi 6E 和 Wi-Fi 7,最大通道劃分為 160 MHz 或 320 MHz。
符合世界總體趨勢,符合國際對使用需求的預測。
國際經驗研究表明,在應用e.i.r.p.功率限制的情況下,與固定和固定衛星系統共享頻段是可行的,此適用于室內和室外部署情況下 5925-6425 MHz 頻段的Wi-Fi設備。
修訂和補充信息通信部2021年10月14日第08/2021/TT-BTTTT號通知發布的附錄10,規定免于許可的無線電設備清單及其無線電頻率的使用、技術和操作條件如下:
頻帶 | 發射 | 其他條件 |
5925-6425 MHz | ≤ 200 mW ElRP and ≤ 10 mW/MHz EIR | 室內使用 |
≤ 25 mW ElRP and ≤ 1 mW/MHz EIRP | 室外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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